戰略比特幣儲備法案 週三排定眾院委員會表決
cryptonews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已排定於美東時間9月16日上午10時在雷伯恩眾議院辦公大樓進行多項法案的審議,使《2026年美國儲備現代化法案》(H.R. 8957)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該法案由阿拉斯加州共和黨眾議員尼克·貝吉奇於5月提出,緬因州民主黨眾議員賈里德·戈登為共同提案人之一,將在財政部內建立兩個獨立架構來管理聯邦加密資產。法案提出後已送交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
委員會官方行事曆確認週三將進行全院委員會審議,但公開活動頁面僅以「多項法案審議」為標題。
戰略比特幣儲備法案將鎖定BTC長達20年
H.R. 8957要求財政部長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建立名為「戰略比特幣儲備」的安全儲存設施。另設「數位資產庫存」來管理聯邦政府持有的非比特幣加密資產。
政府取得的所有「合格比特幣」都將存入比特幣儲備。法案將合格比特幣定義為透過刑事或民事資產沒收程序最終沒收的BTC,或因特定民事罰款而取得的BTC,且須符合現行聯邦法律規定。
非比特幣資產將存入獨立的庫存,財政部長有權出售、交換或轉換這些資產。所得款項只能用於增加戰略比特幣儲備的持有量或減少國債。
法案將對存入儲備的比特幣設定長期持有期限。既有BTC存入儲備後,自法案生效起至少須持有20年;之後取得的比特幣則自進入儲備之日起至少持有20年。在此期間,資產不得出售、交換、拍賣、設定負擔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20年規定是貝吉奇提案的核心條款之一,同時也保障美國人擁有、轉讓及自行保管數位資產的權利。
在最低持有期限屆滿前兩年,財政部長須向國會提出建議,說明政府應繼續持有比特幣或允許逐步釋出。持有期限屆滿後,部長可建議在任何兩年期間內出售最多10%的儲備。
法案訂定公開儲備證明要求
若H.R. 8957成為法律,聯邦比特幣持有將面臨新的揭露制度。
財政部長須建立持續的儲備證明系統,採用公開密碼學證明。季度報告將揭露總持有量與交易,同時證明對儲備相關私鑰的控制權。
這些報告須刊登於財政部官方網站,並由具備密碼學證明專業的獨立第三方稽核人員審查。主計長將監督儲備、季度報告及稽核作業。
聯邦機構則須在法案生效後60天內,向財政部提供其持有、扣押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比特幣及其他數位資產的完整帳目。在兩個聯邦庫存正式運作前,各機構將保留其資產的保管權,但原則上不得處分比特幣,除非涉及國家安全、法院命令或將資產歸還給可辨識的犯罪被害人。
一旦財政部認證儲備與庫存已可運作且具備安全保管能力,聯邦機構須在30天內移轉其適用的加密資產。移轉作業將依財政部設計的程序進行,以確保可追溯性與可稽核性。
總統川普已於2025年3月透過行政命令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政府BTC持有最初設計為以政府扣押取得的比特幣為主,而非公開市場購買計畫。
財政部將研究預算中立的比特幣購買方案
H.R. 8957並未要求政府購買固定數量的比特幣。
相反地,財政部與商務部須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共同研究在未來五年內增加BTC持有量且不增加國債的風險、成本與潛在效益。
法案列出的可能機制包括:轉換數位資產庫存中的資產、運用聯邦準備銀行的裁量性盈餘匯款、重估聯邦準備銀行持有的黃金憑證,以及透過沒收、罰款或和解取得比特幣。
研究將探討其他可能來源,如稅收、關稅收入、自願捐贈、贈與,以及涉及州政府、私人實體或國際夥伴的合作計畫。任何被歸類為預算中立的機制,不得要求新增撥款、對納稅人造成淨成本或增加國債。
法案明確指出,該研究並未授權借款、新增稅收或赤字支出以取得比特幣。
此架構與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的《比特幣法案》不同,後者提議在五年內取得100萬枚BTC。眾議院版本採取較為審慎的路線,刪除了固定比特幣購買目標,但保留長期持有要求。
各州可將比特幣存放於聯邦獨立帳戶
該提案將儲備架構延伸至州政府,但不強制參與。
財政部將建立自願計畫,允許各州將其比特幣持有存放於戰略比特幣儲備內的獨立帳戶。參與的州將保留其比特幣及相關分叉或空投所產生數位資產的所有權。
各州將與財政部簽訂協議,涵蓋安全協議、存取控制及資產責任。各州可依協議及適用聯邦法規提取或移轉持有資產,同時承擔數位資產保管相關風險。
聯邦層級的努力與州級儲備計畫同步發展。例如,德州最初透過貝萊德的iShares比特幣信託取得曝險後,一直朝直接保管比特幣的方向推進。
H.R. 8957另將保障私人持有權,明定該法案不得被用來授權聯邦扣押或沒收合法取得的比特幣。法案確認個人、企業及組織有權合法購買、持有、轉讓或處分比特幣及其他數位資產,包括自行保管私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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